释义 |
法律分析: 送养子女的情况: 1、生父母有特殊困难,如生父母有疾病或经济困难,无法抚养子女,可送养未成年子女; 2、未成年子女的生父母在世的,必须共同送养未成年子女; 3、一方下落不明的,另一方可以单方面送养。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想抚养未成年子女,死亡一方的父母,即未成年子女的祖父母或祖父母可以要求抚养未成年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