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算被迫辞职 |
释义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构成“被迫离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被迫辞职需要什么证据 被迫离职的证据要根据事实情况而定,如果用人单位以调岗手段被迫职工离职的,职工可以收集对调岗不同意的书面回复证明,如果在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被迫离职,你可以提供资金流水证明。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被迫辞职怎么补偿 被迫辞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计算,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如何认定为被迫辞职 劳动部与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的通知及最高法2001年《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公司未经协商,擅自变更劳动合同主要内容,停发工资、停缴社会保险,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意向的,公司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应该补发拖欠员工工资,给付经济补偿金并可支付赔偿金。 被迫辞职最多能拿到多少赔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被迫辞职可以申请哪些补偿款 被迫辞职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申请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还可以申请失业金。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2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该内容由 崔萍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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