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住证是干什么用的 |
释义 | 一、居住证有什么用 居住证的用处是: 1、可以免费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服务; 2、免费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3、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4、按规定享受政府部门提供的各类免费培训; 5、按规定享受政府保障性住房等。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居住地的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安排就读。 2,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在本市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报名参加春季高考专科层次招生和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 3,居住证持有人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免费享受就业信息咨询、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服务。 4,居住证持有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享受相关待遇。 居住证持有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有参与居住地社区事务的权利。 居住证持有人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且取得户口所在地相关选举资格证明的,享有居住地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5,居住证持有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可以在本市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登记等车务手续;可以在本市申请办理普通护照,赴香港、澳门、台湾通行证及各类签注。 6,居住证持有人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在本市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享受相关的住房保障政策。 7,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有传染病防治、预防接种、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8,居住证持有人可以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免费享受计划生育相关技术服务。 9,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向本市有关部门申报科技成果并获认定、奖励及资助。 10,居住证持有人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参加本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考试、职业(执业)资格考试、职业(执业)资格登记(注册);可以按照规定参加各类非学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和国家职业资格鉴定。 11,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参加本市有关评选表彰,并享受相应待遇。 12,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享受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待遇。 二、居住证上都登载了什么内容? 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 第六条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履行申领居民身份证的手续。 公民年满16周岁时,在从生日起计算的30天内申领居民身份证。 第十一条公民的常住户口在本市各市辖区的行政区域之间和本县行政区域内迁移变动的,可以不换领居民身份证。 公民的常住户口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 第二十条公民在办理下列事务,需要证明身份时,可以出示居民身份证: (一)选民登记; (二)户口登记; (三)兵役登记; (四)婚姻登记; (五)入学、就业; (六)办理公证事务; (七)前往边境管理区; (八)办理申请出境手续; (九)参与诉讼活动; (十)办理机动车、船驾驶证和行驶证,非机动车执照; (十一)办理个体营业执照; (十二)办理个人信贷事务; (十三)参加社会保险,领取社会救济; (十四)办理搭乘民航飞机手续; (十五)投宿旅店办理登记手续; (十六)提取汇款、邮件; (十七)寄卖物品; (十八)办理其他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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