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需要。居住证办理是不需要使用暂住证的,公民只需要提供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照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就可以申请办理。 办理居住证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 2、到指定照相馆办理居住证专用照片,并带回执1份。 3、居住在自购房的需房产证原件、复印件(产权人是配偶的需再复印结婚证),亲友房屋的需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和业主身份证复印件,租房的需先办理出租屋备案和提供租房合同和复印件。 4、18-49周岁的已婚妇女办理居住证的,要提供计生证和复印件(没有的到居住地所属居委会申报办理)。 5、办理一年以上(含一年)居住证的,需提供工作证明并到单位所属街(镇)劳动中心出具就业证明(就业登记)与复印件。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第四条 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