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工伤事故损害赔偿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 一、工伤医疗待遇: (1)医疗费 工伤医疗费用应当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交通、食宿费。 (4)辅助器具费。 二、工伤伤残待遇 (1)生活护理费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倍。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倍。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倍。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倍。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倍。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倍。 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倍。 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倍。 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倍。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倍。 (3)伤残津贴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五六级伤残津贴仅限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 (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仅限五到十级伤残,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和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三、因工死亡待遇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倍。 (2)供养亲属抚恤金: 配偶:职工本人工资*40%。 其他亲属:职工本人工资*30%。 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