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资没签劳动合同就走了老板不给工资怎么办 |
释义 | 要是没签合同自己走了老板不给全工资,劳动者被侵犯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没签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满一年的,用人单位应当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一、没签劳动合同最长可以要多少个月赔偿 没签劳动合同最长可以要求11个月赔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双倍工资赔偿计算时间从企业用工之日,超过一个月后至一年期限之间,即最长可以计算十一个月。 二、工厂能随便开除人吗 厂不可以随便开除没签劳动合同的人。公司没签劳动合同开除员工需要支付补偿金。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从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资。公司没签劳动合同开除员工需要支付补偿金。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从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作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若劳动者无过错情况下,用人单位属于违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劳动合同什么时候可以订立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故意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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