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配偶中一方立遗嘱把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赠给子女和朋友,这样的遗嘱有效吗 |
释义 | 夫妻共同财产在遗产分割时,应先分出一半归配偶所有,其余归被继承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遗嘱部分应认定无效,配偶应享有一半归属权。如果被继承人的配偶先亡,其财产应按法定继承分配,遗嘱中擅自处分配偶财产的部分应认定无效。 法律分析 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双方享有平等的财产处分权。 “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为无效。”因此,配偶中一方将夫妻共有财产赠给子女或朋友,如未经另一方同意,该配偶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遗嘱应认定部分无效,对该遗嘱所涉及的共有财产,应分出一半归配偶所有,其余一半由遗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如果立遗嘱的被继承人的配偶先于立遗嘱的被继承人死亡的,对立遗嘱的被继承人的配偶的财产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嘱中擅自处分应属配偶的财产的部分应认定无效。 拓展延伸 配偶立遗嘱赠予夫妻共同财产给子女和朋友:遗嘱有效性的法律解读 根据法律规定,配偶中一方立遗嘱赠予夫妻共同财产给子女和朋友的遗嘱在一定条件下是有效的。首先,遗嘱必须符合法定的形式要求,如必须以书面形式表达,并由立遗嘱人亲笔签名或者在其指定的地方签名。其次,遗嘱应当具备立遗嘱人的自由意志,即没有受到任何欺诈、胁迫或者误导的影响。此外,遗嘱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如果遗嘱符合上述要求,法院一般会认定其有效,但如果其他继承人对遗嘱提出异议,法院将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因此,配偶立遗嘱赠予夫妻共同财产给子女和朋友的遗嘱在遵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有可能被认定为有效。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在遗产分割时应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给配偶和被继承人。如果配偶中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遗嘱,该遗嘱的部分应认定为无效。对于立遗嘱赠予夫妻共同财产给子女或朋友的遗嘱,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自由意志和内容要求,有可能被认定为有效。但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并考虑其他继承人的异议。因此,在遵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配偶立遗嘱赠予夫妻共同财产的遗嘱有可能被认定为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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