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补办车辆登记证书 |
释义 | 登记证补办流程: 第一步,车主携带所需资料,开车到车辆注册地车管所办理; 第二步,车辆通过专门的查验通道,直接到查验点,开始查验车辆; 第三步,车管所工作人员对车辆进行查验,查验完成后,车主到查验服务处确认信息; 第四步,车主到业务大厅导办服务台装订手续,排队等待办理; 第五步,装订手续后,在等候区等待叫号办理业务,然后到对应窗口进行办理; 第六步,携带受理凭证到收费窗口交费; 第七步,车主到取证窗口打印机动车登记证书,补办完成。 一、车辆登记证书定义 机动车登记证书是车辆所有权的法律证明,由车辆所有人保管,不随车携带。 此后办理转籍、过户等任何车辆登记时都要求出具车辆登记证,并在上面记录车辆的相关情况。 其相当于车子的“户口本”。 二、补办车辆登记证需要的手续有: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当场办理); 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所有人应将车开到车管所。机动车所有人为自然人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业务的,应本人到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对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伤残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可以凭相关证明委托代理人代理申领。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损毁的登记证书、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登记证书、行驶证。 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的,原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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