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不履行工作职责怎么办 |
释义 | 员工不配合工作的,如果是不配合履行劳动合同中应该由劳动者履行的义务的,那么可以开除不配合工作的员工,如果是强行安排不属于劳动者的工作,那么不配合工作属于劳动者自身的权利。 要是用人单位发现员工并不胜任某项工作,则此时可以先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员工进行调岗调薪或者对其作出相应的岗位培训。而要是在此之后还不能胜任工作的话,则可以解除与该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这样也能避免因为不胜任工作而给单位造成损失的情况出现。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 第八条 【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和劳动者的说明义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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