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逃废金融债务五大方式 |
释义 | 1、利用企业改制逃废债务。 这是目前一些企业逃废金融债务的主要形式。一些企业在改制中,利用租赁、合资、重组等改制方式,剥离出优质资产,留下烂摊子承担债务,致使银行债权无从实现,以达到逃废和悬空金融机构债务的目的。如有些地方在原企业基础上,分设若干个新企业,将原企业的有效资产划转到新企业,而仍把金融机构的债务保留在原企业,致使银行贷款本息被悬空。还有的采取组建新企业,来承租原企业的全部债务,而把金融机构的贷款本息挂帐。 2、利用企业破产逃废债务。 破产是一些企业合法逃废金融债务的有效方法,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再多债权也只能参与剩余财产的分配。于是有的地方将原企业的有效资产进行划转,而把金融机构的债务继续留在原企业,然后对原企业实施破产。有的地方甚至将一些好企业进行破产,以损害金融机构的利益。 3、采取欺诈手段逃废债务。 一些企业利用我国信用制度不健全、银行贷款发放监控不够严格等机会,采取欺诈手段逃废金融债务。主要表现为:一是更名逃废。如在银行依法收贷前变更企业名称,变更法人主体,转变产权,悬空债务。二是转移资产。如把可以变现资产进行转移,留下空壳厂房任由债权人处置。三是另立新企业。即关停本地企业,而在外地另立新企业,借此来逃废金融债务。四是设立帐外帐。一些企业与银行达成协议,帐外设帐,将资金另行存放。 4、虚报或抽逃注册资金逃废债务。 一些企业在成立时采取虚报注册资金,骗取法人资格和银行贷款。有的甚至在企业注册成立后即抽逃注册资金,使企业空壳经营,根本无力偿还金融债务。 5、拖延银行贷款。 有的企业以各种理由拒不偿还银行贷款利息,即使法院来解决了也拒不执行。还有的企业负责人甚至下落不明,以此来逃废债务。 相关知识拓展: 企业逃废金融债务的主要原因 [page] (一)信用体系不健全。 首先,一些借款人的信用观念十分淡薄,在一定程度上讲,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对信用经济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国内某些企业信用观念淡薄,这必然导致一些企业受自身利益驱动而出现赖账、逃债等不良现象,长期逃废债务行为得不到纠正和制裁,助长了借款人的投机意识;其次是借款人还不上,银行帮不上,形成恶性循环。一方面,借款人债务过重,经营困难;另一方面,银行对拖欠债务的借款人不敢再提供信贷支持,难以帮助借款人减轻负担,二者形成矛盾。 (二)规范市场经济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如:在近几年来的企业改制中,由于有关法律法规不配套和不完善,造成对企业改制中的一些违法违规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约束,从而导致金融机构债权人的正当权利不能充分行使,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 (三)商业银行维权不力。 一是内控机制不完善,在贷前审查、贷款合同签订、贷后跟踪监督等环节存在责任不明确、制度不健全、措施不执行、运作不规范等问题;二是在签订贷款合同时,有些抵押贷款不符合法律规定或不切合实际,造成抵押无效或抵押难以实现;三是在追缴逾期贷款时,不能正确有效地运用法律手段维护银行债权;四是在参与借款企业的改制中没有很好地将债务落实到改制后的企业中,使债务悬空。 (四)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严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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