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未婚同居,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处理 1、未婚同居,同居期间的财产应作以下处理: (1)先由当事人协议决定; (2)当事人协议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然后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二、同居关系解除对财产分割有异议如何处理 同居关系解除,对财产分割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如果是可以分割的共有财产,按双方所占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配,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该内容由 孙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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