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不动产纠纷的种类有哪些
释义
    不动产权纠纷涉及多个类型,包括土地所有权、建筑物所有权、森林、耕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抵押权等。抵押财产范围包括建筑物、土地附着物、生产设备、交通工具等,但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等不得抵押。买房没有土地证需进行发证登记,确保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一致,从而保护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不动产权纠纷包括以下类型:集体土地所有权纠纷、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纠纷、森林、林木所有权纠纷、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海域使用权纠纷、地役权纠纷、抵押权纠纷,以及根据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纠纷。
    一、哪些财产可作为借款抵押物
    一、抵押财产范围包括: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二、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二、买房子没有土地证怎么办
    房子只有房产证而没有土地证,当事人就很难从根本上维护自己的权益。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集体土地为农民集体所有,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所有权。集体土地建设用地,核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随之转让,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时,其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转让。
    结语
    不动产权纠纷涉及多个类型,包括土地所有权、房屋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等。抵押财产范围包括建筑物、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生产设备、原材料、交通工具等,但土地所有权、宅基地、自留地等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以及非营利法人设施等不能作为抵押物。对于买房子没有土地证的情况,确保房屋和土地权利主体一致,并进行发证登记,以保护产权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宅基地使用权;(七)海域使用权;(八)地役权;(九)抵押权;(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9 20: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