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分类有哪些 |
释义 | 民事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包括: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房地产服务合同纠纷、地产租赁合同纠纷、物业管理纠纷、他项权利侵权纠纷等等。 行政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包括:土地所有权和使用的争议纠纷,经有关人民政府处理后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拆迁人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安置等达不成协议由批准拆迁的房屋主管部门裁决后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公民个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之间的林地、林木所有权争议经县级或乡级人民政府处理后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等等。 一、拆迁纠纷找哪个部门投诉? 如果你和拆迁人没有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且还没有政府的拆迁裁决:可以到拆迁部门申请拆迁行政裁决,务院令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二、如果你和拆迁人已经达成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可以到法院民事庭提起民事诉讼,提拆迁合同纠纷。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三、如果你和拆迁人没有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但有政府的行政裁决:既可以申请上级部门或本级政府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到本级法院。四、建议你先提行政复议,如果上级部门或本级政府改变了原裁决的话,你可以到上一级的法院对复议结果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是拆迁程序、补偿协议有异议的话,又不想走法律程序,也可以到拆迁的监管部门去协商,比如政府部门、国土局、城建部等等。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哪里管辖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由哪里管辖”这个问题。房地产纠纷适用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般不适用专属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进一步规定了,适用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的,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明显不适用专属管辖,只能认定为一般的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即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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