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迁户口 的无住房证明可以到所在地派出所辖区的街道办出具。无住房证明办理办理注意事项:无单位的话,可以先到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开证明盖章,再拿到当地的房管局去盖章,带好所需证件。在开无房证明需带上 身份证 、户口本、婚姻证明(如是提供 结婚证 必须夫妻双方到场,分别查询两人名下的房产,如是一个人去必须提供本人近期的民政局开具的 单身证明 或 离婚证 )。 《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 第七条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单位和个人可以公开查询。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