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拒绝挂名财务负责人 |
释义 | 直接跟对方说你不愿意挂名!因为挂名是要负责任的,不论你是否任职,都需要担当财务负责人之责。 挂名财务负责人承担以下责任: 1.定期或不定期对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对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内部机构和岗位在内部控制上存在的缺陷提出改进建议。 2.负责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统一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健全保管、领用、维护、赔偿、报废、报损以及人员调动交接制度,保证账物相符。 3.时刻加强会计职业道德修养,做到遵记守法、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依法理财。 4.负责对会计及其他有关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 5.会计或出纳调离本岗位时,应负责监交。 公司如果违法犯罪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如果公司挂名财务违反法律,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单位犯罪的,情节严重的,最高可以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如果您已经是挂名法人了,那么应该怎么解除呢? 如果只是内部挂名,跟单位相关负责人要求解除即可。律师提醒您,但如果在外部备案了,主要是税务局、统计局一类需要向其提供财务数据的部门,需要单位派人去办理相关信息的变更。 综上所述,如果自己不从事会计核算及纳税申报方面的工作,一定要委婉拒绝,除非你有把握判断公司在依法经营和纳税申报。 法律依据: 《会计法》第四条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五条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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