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有精神疾病可以由亲属代为行使监护权吗 |
释义 | 一、男方有精神疾病可以由亲属代为行使监护权吗 1、男方有精神疾病不可以由亲属代为行使监护权。如果男方患有精神疾病,则孩子的抚养权一般会回到母亲身上,不会由亲属代为行使监护权;但如果母亲死亡或失踪,孩子的亲属是可以暂代监管权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监护权 变更监护权的情况如下: 1、现有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或者监护人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而要求变更监护人的; 2、未成年人的生父母,长期抚养未成年人的祖父、兄姐等,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变更监护人; 3、法院根据具体情形,从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成长的原则出发,作出相应裁判。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