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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选举权的条件是什么
释义
    一、选举权的条件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
    2、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一条
    选举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划分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区,分配各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
    (二)进行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受理对于选民名单不同意见的申诉,并作出决定;
    (三)确定选举日期;
    (四)了解核实并组织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和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五)主持投票选举;
    (六)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公布当选代表名单;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选举信息。
    二、我国的选举制度的原则是什么
    1、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2、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
    3、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
    4、秘密投票的原则;
    5、从物质和法律上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利;
    6、代表对选民和原选举单位负责,并受其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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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17: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