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不可抗力是指人力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是一种外来的不可抗拒的力量。诸如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等自然现象,以及战争、疫情等社会现象,属于通常意义上的不可抗力的范围。不可抗力具有不受当事人意志支配的特点,因而在各国法律中,一般都作为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 关于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一般从以下几方面考虑:一是不可抗力是不可预见的客观情况,不可预见应当以一般人在事实发生时的预见能力为标准,判断某种现象是否可以预见。二是不可抗力是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情况。不可避免、不能克服表明事件的发生和事件所造成的损害具有必然性,已经超出了当事人的控制能力范围。三是不可抗力是一种客观情况,独立于人的行为之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制定的,依照其制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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