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原告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副本和有关证据。原告提交审查的文件、资料,人民法院受理的,符合条件的,应当立案。被告人答辩,开庭审理并宣判。离婚后,另一方应承担一方抚养的子女的部分或全部生活费和教育费,费用金额和期限由双方约定。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判决。对子女生活费、教育费的约定或者判决,不得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对父母中的任何一方提出合理要求,超出协议或判决的原金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