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
释义 | 律师解析: 凡是在社保领取养老金的企、事业退休人员及生活补助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领取养老金资格的生存认证工作。一般都是一年一次认证。本地认证时间由各省、市(地区)自主设定,异地居住生存认证时间为每年4月1日至6月25日(因每月25日至月末为社保增减结算时间段,所以25日后的业务算作下一月)。 为方便退休人员进行认证,一些地方将每年一次的退休人员生存认证时间设定为退休者本人生日当月,可顺延1-2个月。还有一些省市自治区大部分县市为配合异地认证,本地认证时间段也会设定在4月至6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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