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投诉消防大队的执法人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实现: 1、向所在地(市)的消防支队政治处、纪委进行电话举报; 2、向所在地公安局的政治部门也是可以举报的; 3、向96119电话举报(火灾隐患、消防执法人员违法行为); 4、向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消防总队的互联网上的办事直通车栏目的举报投诉栏进行网络举报。 消防武警系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的一个警种,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能部门,也是国家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消防部队的管理受直属上级与公安部门共同管理。 武警消防部队管理机构的设置是,公安部设消防局;各省、市、自治区设武警消防总队;地(市、州、盟)设武警消防支队;县(市、旗)设消防大队下辖各中队,同时又是各级公安机关的业务机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五十七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执法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及时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