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各自的收入,认定为个人财产。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按照个人财产对待。可撤销婚姻被解除时,当事人一方个人的财产归个人所有。 2、同居期间当事人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照按份共有处理。婚姻被撤销后,双方当事人都有权请求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属于自己的份额。 3、对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债权按照按份共有处理,债务由双方协议偿还,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双方对债务互负连带责任。 一、同居期间共同财产怎么分割 同居期间可以分割的共有财产,一般按双方所占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可以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同居期间的个人所有的财产,一般归该所有人,不予分割。 二、恋爱分手的财产如何分割 恋爱分手的财产分割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共有财产的分割方式处理。对于同居期间一方的个人财产,仍归个人所有,而如果双方明确约定了是共同共有,则按照共同共有处理。对于同居后双方共同购买的财产则属于双方当事人共有。如果是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