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离婚时,共同房屋可协商分割,若协商不成且首付款为婚前购买,则归婚前购买者名下,未还贷款为个人债务。财产分割主要指共同财产,包括确定范围和分割方式。 法律分析 1、离婚夫妻共同房屋应由双方协商分割。若协商未果,且该房屋为一方婚前购买,首付款应由个人财产支付,并通过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若该房屋登记于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判决该房屋归该方所有,未偿还贷款属于该方的个人债务。 2、夫妻离婚时,应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确定共同财产的范围以及如何分割是关键问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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