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 法律依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十一条 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