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自2017年10月1日起开通市内跨区办理身份证业务,市民到就近的派出所即可办理身份证,实现“一口受理、全市通办”的工作目标。 也就是说,大连市任意派出所都可以办理因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损坏、丢失,需要办理换领、补领的业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