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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争议调解的程序是怎样的
释义
    调解委员会受理当事人调解申请后,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调解:
    (1)及时指派调解员对争议事项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并做好调查笔录;
    (2)由调解委员会主任主持召开有争议双方当事人参加的调解会议,简单的争议,可由调解委员会指定1-2名调解员进行调解;
    (3)调解委员会充分听取争议双方当事人陈述,查明事实,分清是非,依法公正调解;
    (4)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不成的,也应做好记录,并在调解意见书上说明情况。
    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内结束,到期未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
    一、发生土地纠纷后如何处理,有哪些新方法新措施
    发生土地纠纷后处理的方法和措施:一、当事人申请调解的,村组或乡镇农村土地承包调解委员会应当调解,农村土地承包调解员也可以主动调解;二、调解由1-2名调解员进行;三、调解员应根据当事人达成的协议,依法制作调解协议书;四、调解员应当将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争议内容、调查取证、调解情况记录、调解协议书等材料立卷归档。
    二、公司注销劳动争议是否必须仲裁
    公司注销劳动争议不一定要仲裁解决,处理劳动合同纠纷的方式主要有:
    1、协商解决:
    当事人就争议事项进行商量,使双方消除矛盾,找出解决争议的方法。
    2、企业调解:
    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企业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自觉履行(此协议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3、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从当事人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未达成协议,则视为调解不成。
    当事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60至90天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另外,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调解达成协议后反悔的,也可直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提起诉讼,如果当事人任何一方对裁决不服,则应在收到裁决书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
    《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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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13: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