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尿毒症能领取哪些补贴 |
释义 | 低保政策、大病补助政策。现在,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已合并在一个平台。尿毒症享受正常的农保报销,更能进一步享受大病救助。同时,对于贫困人口,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还可以通过医疗救助获得部分补偿。 尿毒症患者的补贴主要体现在血液透析方面,尿毒症的患者肾脏的功能基本上就所剩无几了,不能排水,水分储存在身体内就会引起心衰,不能排出毒素,毒素蓄积在消化道内就会引起恶心,呕吐,看到什么都不想吃。 严重的影响患者的生活,甚至威胁到生命,所以这时候就需要给予血液透析来治疗,血液透析每次的花费大约是500块钱,每周得需要透析两次到三次,所以花费是比较高的。 国家出台了相关的政策,对于尿毒症血透析进行补贴,也就是医保报销。报销的比例是比较高的,有些地方的报销比例达到70%,而有些地方的报销比例甚至达到了100%,这就为尿毒症患者长期的生存提供了很好的保障。 得了尿毒症怎么办? 首先及时、有效地控制高血压,严格控制血糖,控制蛋白尿等。未进入透析阶段要限制蛋白饮食,减少含氮代谢产物生成,减轻症状及相关并发症。开始透析后可适当增加优质蛋白的摄入。此外要关注慢性肾衰竭并发症的发生和治疗:纠正酸中毒和水、电解质紊乱;纠正贫血;对低钙血症、高磷血症和肾性骨营养不良进行治疗;注意感染的防治;治疗高脂血症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病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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