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什么是诉前证据保全 诉前证据保全是证据保全的一种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二、诉前证据保全怎么进行 一证据若不及时收集或者固定,有可能自然灭失、人为毁灭或者以后难以取得。 二必须由诉讼参加人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开始。 在一般情况下,证据保全应由诉讼参加人申请。在没有诉讼参加人申请的情况下,如果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也可以主动进行证据保全。诉讼参加人(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诉讼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在起诉的同时或者起诉之后提出证据保全申请书。 三、证据保全申请书包括哪些内容 申请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1、请保全证据的理由; 2、请保全的证据的名称、所在地等; 3、证据能证明的案件事实。 如果当事人在起诉前需要保全证据的,可以向公证机关提出申请,由公证机关采取相应的证据保全措施,这是公证机关的一项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