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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开工前必须签订合同吗?
释义
    合同的生效时间应根据合同条款和双方意愿确定,一般认为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订立日期通常在开工日期之前,但如果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且另一方接受或未表示拒绝,则合同已成立。合同的生效不受批准等手续的影响,但未办理手续影响履行相关义务。合同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也需办理相应手续。合同应仔细检查,律师可提供帮助以避免纠纷。
    法律分析
    是的。关于合同订立日期和开工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合同订立的日期是需要在开工日期之前的,不过如果对方或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另一方也接受了或是没表示拒绝,也视为合同已经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一般来讲,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生效的时间,一般认为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成立之日即为生效时间;如果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但对合同的生效有附加条件的限制,则以该附加条件达成时为合同生效时间。
    合同是双方意志的体现,合同签订前晚于合同施工日期,应当是双方对之前工期的状态达成了一致,只要参照合同条款就行,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一般都是合法的。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将合同里面的内容都仔细地看清楚,这个时候最好就是让律师检查一下合同,因为一旦合同里面有问题的话,在日后就很容易导致纠纷,所以合同这里一定不能马虎。
    结语
    合同的订立日期和开工问题需要注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除非法律或当事人另有规定。合同的生效时间可以是签订之日起,也可以是附加条件达成时。在签订合同前,务必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并最好请律师检查,以避免日后可能的纠纷。合同是双方意志的体现,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八百零六条 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法第七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 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二节 发 包 第二十五条 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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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1 3: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