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上虞四环路作为上虞城区重要的城市交通干道,串联了城北新区、高铁新城、e游小镇等城市核心区块。经过近年来的建设发展,四环路两侧部分片区已形成了一定的城市风貌,但其总体发展并不均衡,开发建设水平参差不齐、景观差异明显,标志和节点不突出、建筑形态缺乏有机衔接,需要进一步提升整合。为此组织开展《上虞四环路沿线城市设计》编制工作,以指导沿线区块的开发建设,提升上虞城区城市形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 第十四条 国防交通规划包括国防交通工程设施建设规划、国防交通专业保障队伍建设规划、国防交通物资储备规划、国防交通科研规划等。编制国防交通规划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满足国防需要,有利于平战快速转换,保障国防活动顺利进行;(二)兼顾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突出重点,注重效益,促进资源融合共享;(三)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相协调;(四)有利于加强边防、海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扶持沿边、沿海经济欠发达地区交通运输发展;(五)保护环境,节约土地、能源等资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