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然灾害的停工损失计入哪里 |
释义 | 一、自然灾害的停工损失计入哪里 1、自然灾害的停工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营业外支出不属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的关系,但应从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和出售的净损失、非季节性和非修理性期间的停工损失、职工子弟学校经费和技工学校经费、非常损失、公益救济性的捐赠、赔偿金、违约金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二、自然灾害房子倒塌谁来赔偿 自然灾害房子倒塌如果没有购买自然灾害保险,不存在赔偿问题。政府会给予一定的人道主义救助,不是赔偿。农户要想获得赔偿可通过上相应农业保险,根据保险合同列明的条款,在达到条款规定的损失程度时才能获得相应的赔偿。政策性农业保险为财政补贴保费的保险,农户只需缴纳保费的20%即可。赔偿金额应依照损失程度,按照条款的约定进行赔偿。如遇到重大自然灾害,农业部、市财政将根据灾情、受灾面积等情况对农民、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给予适当的救灾资金扶持帮助。依据各区县政府救灾申请,市农委、市财政局按照各区县受灾经济损失所占权重,提出分配救灾资金方案,及时对救灾资金进行拨付。分配各区县的救灾资金,由各区县农委、财政局根据种植业、养殖业受灾程度,有所侧重地进行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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