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和民法典的债务转让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债权债务转让相关法律规定: 1、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3、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4、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5、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6、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7、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民法典债务转让与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债务转让需要具备的要件有哪些,债务转让的法律规定 债务转让需要具备的要件如下: 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 2、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 3、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不得是法律规定不得转让或者是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4、必须有转让通知。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民法典中出轨债务如何处理,相关法律规定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民法典中出轨债务如何处理,相关法律规定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借贷纠纷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民法典中出轨债务如何处理 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出轨造成离婚的,并不影响债务的偿还,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因一方出轨感情破裂离婚的,如果债务是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债务由个人财产偿还。 但无过错的一方,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民法典中追偿权转让有法律依据吗 一、民法典中追偿权转让有法律依据吗 民法典规定,追偿权是属于债权的一种,而债权符合转让条件的,可以依法转让。如果追偿权具有专属性的,不得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转让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七百条【保证人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二、保证人追偿权的范围 (一)在委托关系中,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保证人以自己的财产对主债权人进行清偿并使得主债务人免责,构成了必要费用之支出,当然有权对主债务人请求返还。 具体包括: 1、保证人清偿的债权金额。 作为受托人,保证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偿还自己替债务人偿还的债务或其他免责行为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一般情况下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其他从债务。 2、保证人清偿之日起的法定利息。 对于处理委托事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受托人可以要求委托人偿还自支出之日起的利息,受托提供保证的保证人同样有权要求主债务人偿还其清偿额的利息,但利率应采用法定利率。 (二)未经委托而提供保证的,根据无因管理的原理,保证人的追偿应以主债务人所受利益为限,主债务人必须偿还必要费用。 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进行管理或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这里所指的必要费用主要包括: 1、管理人在管理事务中直接支出的费用。 2、管理人在事务管理中受到的实际损失。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债权可以依法转让的,债权人可以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 而追偿权是属于债权的一种,所以追偿权符合转让条件的,可以转让给第三人,但具有专属性的追偿权除外。 债权债务转让法律有哪些规定 债权债务转让的法律规定有以下三点 1.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除外。 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3.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民法典债务没清理完毕能否注销,相关法律规定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民法典债务没清理完毕能否注销,相关法律规定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借贷纠纷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民法典债务没清理完毕能否注销 民法典规定,债务在没有清偿完毕的情况下,一般是不能注销登记的,公司要清偿完所有债务,清算程序才会终结,清算程序终结,经法院确定后,才能办理注销登记。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二条【清算中法人地位、清算后剩余财产的处理和法人终止】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 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知道,公司要清偿公司的债务,清算程序才会终结,清算程序终结后,报人民法院确认或者股东会确认,才有办理注销登记。 所以债务未清偿完,一般不能注销的。 在四川5万元的债务纠纷律师费用大概是多少? 一、在四川5万元的债务纠纷律师费用大概是多少? 在四川5万元的债务纠纷律师费用大概是3000元,具体的律师费金额,可以结合以下标准确定: 1、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案件可采取计时收费 计时收费标准为每小时200到1500元。 2、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计件收费 每件收取1000到10000元。 3、涉及财产关系的,根据所涉及的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律师收费总计最高不超过10万元。 1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部分6% 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50万元)的部分5.5% 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的部分5% 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500万元)的部分4% 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部分3% 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2%。 二、债务纠纷超过诉讼时效还需要还钱吗? 债务纠纷超过诉讼时效还需要还钱,超过了诉讼时效,再主张权利的话,不是不行,若是债务人以诉讼时效为由提出抗辩,出借人的主张就 很难得到支持了。所以,超过了诉讼时效,建议这样拿回钱: 1、争取债务人自愿还款 按照民法理论,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消灭的仅仅是债权的强制执行力,并没有丧失受领力和保持力。超过诉讼时效后如果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债权人便可接受债务人的清偿而使债权得到满足;债务人在清偿债务后,不得以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为由,要求债权人返还财产。 但是,当债务人偿还部分债务后又停止履行债务,债权人能否要求债务人履行未完成的部分债务? 将债务人的履行视为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的事由,债务人履行部分债务意味着债务人对此笔债务的认可,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强制债务人履行债务,而不论债务人是否意识到债权是否已过诉讼时效。 2、争取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还款协议 对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的,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双方当事人在超过诉讼时效后达成还款协议的,视为对此笔债务的重新确认,债务人的还款意思表示可以导致诉讼时效的重新计算。 3、债务人签收催收通知 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 债务纠纷发生后,若是委托律师来处理纠纷,那么当然是需要支付律师费的。债务纠纷一般属于民事纠纷,故此可以向民事代理律师提出委托请求,此请求若是被受理,则需要与律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具体需要支付的律师费金额。若是纠纷当事人没有支付能力,需要在提出委托请求之前,就将自己的现状告知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有可能会酌情减免律师费的金额。 该内容由 王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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