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合同的风险承担范围有哪些 |
释义 | 租赁合同的风险承担: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不可归责于任何人的原因,例如不可抗力引起的,则由出租人对自身负担财产损失风险;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的,则第三人向出租人负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一、租房子漏水有权退租吗 租房子漏水有权退租。情况严重影响到客户租住的,是可以退租的。首先要求房东来修理,若不来修理,就可以提出退租,并要求其推还房租。因为不能正住,而产生的其他的额外费用留好证据,以备不时之需。如最终与房东法庭上相见。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房屋租赁纠纷怎么明确责任 房屋租赁纠纷中的责任确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承租人需要承担责任; 2、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需要承担责任; 3、承租人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三、融资租赁承租人的基本义务 承租人有下列义务: 1.支付租金的义务。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否则应承违约责任,出租人有权利要求提前支付全部租金或解除合同。 2.接收和检验租赁物的义务。在融资租赁交易中,承租人应当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验收方式接收和检验租赁物,这既是承租人享有的权利,也是其当履行的义务。 3.妥善使用、保管和维修租赁物的义务。 4.不得中途解约的义务。承租人应承担租赁物在租赁期限内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任何情况下均需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这是融资租赁的特殊性质决定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第七百一十四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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