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房屋装饰方面,不能违反公共利益、公共道德和他人的合法权益。装饰物不能占用公共空间或者违反规定造成安全隐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六条 物权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约定的用途、方式使用、处分、受益他的物权,不得违反公共利益、公共道德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物权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 业主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要求其改正: (一)违反本条例之规定,在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上擅自使用、占用,造成共用部位、公共设施、公共设备损坏的; (二)使用、摆设过多、过大、过重、危及房屋安全的室内装修、家具和物品等,影响房屋正常使用,影响公共装修影响物业服务质量和安全的;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业主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公共设施、公共设备和公共场所,维护公共卫生,不得占用、堵塞或者改变公共设施、公共设备的用途;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的使用,不得违反国家规定的安全、环保、卫生、防火等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