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前钱给父母是不是属于财产转移 |
释义 | 婚前财产是否属于结婚后的共同财产,以及离婚前给父母的钱是否属于财产转移的问题,在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婚前财产不属于结婚后的共同财产;而离婚前给父母的钱,如果是自己的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但数额较小的,不属于财产转移。然而,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且数额较大,则属于财产转移。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分析 一、离婚前钱给父母是不是属于财产转移 离婚前钱给父母不一定属于财产转移,如果是将自己的财产给父母或者给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数额较小的,都不属于财产转移。如果给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且数额较大则属于财产转移。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前财产属于结婚后的共同财产吗 婚前财产不一定属于结婚后的共同财产,如果当事人约定婚前财产变更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个人财产就可以变成共同财产。 没有约定就不行。但是如果是婚前财产婚后共同使用多年,那么该财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三、婚前财产是不是结婚后的共同财产 婚前财产不一定属于结婚后的共同财产,如果当事人约定婚前财产变更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个人财产就可以变成共同财产。 没有约定就不行。但是如果是婚前财产婚后共同使用多年,那么该财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结语 离婚前钱给父母不一定属于财产转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如果是将自己的财产给父母或者给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数额较小的,都不属于财产转移。如果给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且数额较大,则属于财产转移。婚前财产不一定属于结婚后的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如果当事人约定婚前财产变更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个人财产就可以变成共同财产。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婚前财产一般不属于结婚后的共同财产,但如果婚后共同使用多年,则该财产也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家庭关系第一节夫妻关系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第三百一十九条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适用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家庭关系第一节夫妻关系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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