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劳动者受到工伤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停工留薪期内,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延长的,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