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 |
释义 | 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以下资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1、开发商进行初始登记; 2、购房者填写《不动产权登记申请表》; 3、取映射图; 4、缴纳契税、维修基金等费用公共维修基金一般由物业所在地的区代理机构收取,购房者缴纳这两项费用的发票一定要保管好; 5、为领证准备材料; 6、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不动产权证购房者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办证资料到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不动产证。还需缴纳印花税和产权登记费、工本费等。 综上所述,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提供申请书、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等材料。不动产登记流程为申请、受理、审查到最后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必须按照流程进行登记办理,不按流程办理不能领取不动产证。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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