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闯红灯的处理期限是15日内。汽车在行驶过程中闯红灯的现象在现实生活中常常遇见,这种行为会对行人和驾驶员本身造成严重的危害,在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的行为下行驶汽车,很容易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在日常汽车驾驶中应当做到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车行驶。 闯红灯的认定标准,具体如下: 1、当路口的信号灯为红灯,只要是车辆没有整车越过停止线,那么这样的情况是不算闯红灯的,不会被扣分或扣钱; 2、如果信号灯为红灯的时候,整车越过停止线,但停了下来,也不算是闯红灯,只能算是越线停车,对于这样的情况将会被扣3分; 3、如果信号灯处于红灯的时候,被电子眼拍下3张照片,显示你的车越过停止线,行驶到道路中间,直到到达对面路口,那就是真正的闯红灯,扣6分,罚20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