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应当撤销假释的几种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应当撤销假释的情形有: 1、再犯新罪,再犯新罪表明假释犯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条件已经消失,犯罪分子还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因而应当撤销假释。 2、在假释考验期间发现假释犯的漏罪,并且这种漏罪是犯罪分子有意隐瞒的,足以说明其并无悔改表现,也很难认为不致再危害社会,当然应当撤销假释。 3、指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监狱一年能办几次假释 假释是指给予一些表现好的服刑人员有条件的提前释放。从这个定义来看就清楚了,假释没有一年几次这样的定义的,只有一次,放了就放了,除非发现漏罪或者又犯新罪,否则假释人员就不用再回监狱了。不要看带个“假”字就以为这是放假,服刑是没有假放的。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目前我国有假释制度,并且假释没有一年几次这样的定义,只有一次。 二、对什么犯罪嫌疑人可以进行数罪并罚 (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2)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的并罚;(3)判决宣告后又犯新罪的并罚。《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五条 【假释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八十六条 【假释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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