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去劳动局要工资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1)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5)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 (6)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一、判断劳动关系需要哪些证据? 判断劳务关系需要以下证据: 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1、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5、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 6、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二、劳动法律证明材料有哪些 劳动法律事实证明材料: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上述证明材料都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利证据,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都会认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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