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发票地址开错了能用。开具发票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开具发票应当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相符,发票的地址错误不影响发票的认证和使用。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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