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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珠海不动产变更登记具体办理要求是什么?
释义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情形包括:权利人姓名变化、身份证类型变更、身份证号码变化、境内/境外自然人身份变更、宅基地面积/界址范围变更、共有性质变更、宅基地地址变更。
    法律分析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变更登记:
    1.境内自然人权利人姓名发生变化;
    2.由军官证、士官证、文职干部证变更为居民身份证;
    3.境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
    4.境内自然人变更为境外自然人、境外自然人变更为境内自然人身份导致身份证件变更、境外自然人身份证件变更;
    5.宅基地面积、界址范围变更;
    6.共有性质变更;
    7.宅基地地址变更。
    拓展延伸
    珠海不动产变更登记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是什么?
    珠海不动产变更登记的申请流程包括以下步骤:首先,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如不动产权证、身份证明等。其次,前往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申请材料并缴纳相应的费用。然后,等待办理人员审核材料并进行现场核验。最后,经过审核通过后,办理人员会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手续并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所需材料主要包括不动产权证、身份证明、变更登记申请书等。申请人需按照要求提供清晰、完整的材料,确保申请顺利进行。办理时间根据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一般在提交完整材料后的一段时间内完成。
    结语
    根据上述情况,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变更登记需求包括:权利人姓名变更、身份证件变更、境内外自然人身份变更、宅基地面积和界址范围变更、共有性质变更以及宅基地地址变更等。在珠海市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的流程中,申请人需准备相关材料,提交申请并缴纳费用,经审核通过后办理登记手续并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申请人应提供清晰、完整的材料,办理时间视具体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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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20:5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