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该怎么对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公司股权分割 |
释义 | 对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公司股权应该由双方协议分割,双方如果就转让份额、转让价格协商达成一致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转让。如果是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一、离婚协议中股票如何约定 离婚协议中股票的约定应该采取下列做法: 1、应该在夫妻双方自愿、平等情况下,协商一致后进行约定; 2、股票由双方协议分割,双方如果就转让份额、转让价格协商达成一致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转让。 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二、离婚时股权转让的问题 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2.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三、以个人名义投资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二条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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