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同居时如遇到财产分割,共有财产按份额分配,个人财产归所有人所有,共同获得的财产和收入可以由当事人协商或由法院判决。同居财产分割程序如下: 1. 如果是可分割的共有财产,则按双方所占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配。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可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如果协议未达成,则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由人民法院判决; 2. 如果是个人所有的财产,则归该所有人所有,不进行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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