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没签工程承包合同不算承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未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需要根据事实情况,确定双方的法律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客观: 《建筑法》 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