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没有承包合同算承包吗 |
释义 | 如果工程尚未开始,则不算承包;如果双方已有履行承包工程义务的行为,属于事实合同关系,在事实上认定为已经承包。 一、企业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企业拖欠工程款,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如果达不成协议的,则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或者请第三方调解,也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或者进行调解。工程款是指建筑企业因承包工程项目,按合同规定和工程结算办法的规定,将已完工程或竣工工程向发包单位办理结算而取得的价款。 二、构筑工程收取介绍费合法吗 介绍工程收取介绍费用是否会构成受贿,依据实际情况而定,主要看介绍行为是否合法、收取介绍费行为是否合法等。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介绍工程拿好处费合法。介绍工程促进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签定施工合同,该介绍行为属于居间行为,可以与委托人订立居间合同,并在居间合同中约定报酬问题。我国法律并不禁止建设工程承包过程中的居间行为,居间行为在行业中极为常见。居间人能够在合同双方之间协助工程承包合同的签定,根据居间合同或约定的好处费,介绍人可从中收取费用,该约定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因此合同或约定有效。但如果介绍的工程不成立或介绍双方未能签定合同,则不能收取好处费。 三、怎么认定工程转包 认定工程转包如下: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将工程建设任务转让给第三人,转让人退出承包关系,受让人成为承包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工程转包的表现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分包名义转包给他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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