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养老保险可以继承。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其中个人账户部分是由职工本人缴费积累构成,而社会统筹部分主要是由用人单位缴费构成。非因法定事由,参保人是不得提前支取个人账户余额的。如果职工死亡,斗首无论是因工死亡还是非因工死亡,其个人账户的余额都可以依法由其继承人继承。 办理养老保险继承过程如下: 携以下材料至所在握销银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1、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村居委会出具的亡者与继承人的关系证明; 5、《丧葬费、一次性救济费及个人账户金额继承资格证明》一式2份; 6、段宴继承人委托缴费单位办理手续的委托书。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第六条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