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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代理的含义
释义
    刑事代理的含义:
    1、刑事诉讼中的代理,是指代理人接受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参加诉讼,由被代理人承担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的一项诉讼活动;
    2、同时,诉讼代理人必须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进行诉讼,超过授权范围进行诉讼活动所产生的结果,除非得到被代理人的追认,否则被代理人不予承担。
    刑事辩护与刑事代理的区别在于:
    1、适用范围不同。刑事辩护适用于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而刑事代理适用于公诉案件的被害人;
    2、诉讼任务不同。刑事辩护是证明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而刑事代理是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3、权利内容不同;
    4、诉讼地位不同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第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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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17:4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