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人在工地受伤,是木工支模的,手臂被钢筋割伤缝了十针,无骨折,应得到怎样的赔偿? |
释义 | 工伤赔偿项目包括一般伤害和伤残赔偿。一般伤害包括医疗费、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资和交通食宿费。伤残赔偿还包括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分析 工伤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拓展延伸 工地工人受伤赔偿:探讨木工支模意外伤害的赔偿标准 工地工人在进行木工支模作业时发生意外伤害,导致手臂被钢筋割伤,但幸运的是没有骨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这种情况,工人应该获得适当的赔偿。首先,赔偿应该包括医疗费用,包括缝针和伤口处理所需的费用。其次,工人因伤害而导致的工作能力减少应得到相应的赔偿,例如工资损失补偿。此外,由于木工支模作业本身存在一定的风险,雇主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因此,赔偿应该考虑到雇主的过失程度,以确定是否需要支付额外的赔偿。总之,对于这种意外伤害,工人应该得到充分的赔偿,以弥补他们的损失和痛苦。 结语 工伤赔偿项目根据伤害程度而定,包括医疗费、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资、交通食宿费等。对于木工支模作业中的手臂割伤,工人应获得适当赔偿,包括医疗费和工资损失补偿。雇主也需承担责任,赔偿应考虑其过失程度。工人应得到充分赔偿,以弥补损失和痛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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