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中霸王条款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霸王条款是指经营餐厅,旅游公司等法人、经济组织和个人一方制定的逃避法律义务或者不让自己承担法律责任的不公平的格式条款。霸王条款多数存在于生活中的消费行为,比如餐饮行业,饭店向顾客提供消毒餐具并收费,但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饭店给客户提供卫生、干净的餐具是法律规定义务,不可以另外收取餐具费用。 遭遇霸王条款怎么办 我们生活中所称的霸王条款,其实也就是法律上所说的格式条款,这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是经常遇到大到买房买车小到购物旅游,那么面对合同里面密密麻麻的条款,消费者往往只能雾里看花,而一旦出现纠纷,商家就会以消费者签字为由撇清自己的责任。 现在民法典有了新的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减轻自己的责任或者加重他人的责任,或者没有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该条款不产生法律效力,简单来说就是责任不对的,只要对合同提供方有利的,或者提供方没有说明告知相关利害关系的,都不产生法律效力。 霸王条款如何赔偿 处理“霸王条款”的法律法规:最高罚款三万 工商部门将依照国家工商总局的相关条文规定,对使用"霸王条款"的经营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消费者遭遇“霸王条款”,该怎么办? 第一,先与经营者协商解决。指出"霸王条款"的不合理之处,相互沟通,争取双方达成合意。 第二,若经营者拒不承认"霸王条款",或者明确拒绝取消"霸王条款",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寻求消协出面调解。 第三,因"霸王条款"给消费者造成严重损害的,消费者可以向工商行政部门举报投诉,依法对经营者处以行政处罚;或者依法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讨回公道,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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